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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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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oHS

法源依據

◆歐盟RoHS指令2002/95/EC EU RoHS Directive 2002/95/EC
◆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11年6月8日發佈第2011/65/EU號關於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改寫指令,即RoHS2.0。
◆生效日期:2011年7月21日。歐盟各成國應在18個月內,即2013年1月2日前完成本國法律的轉化,屆時2002/95/EC(RoHS1.0)及其所有修訂指令廢止。
◆2015年6月4日 歐盟公佈(EU)2015/863指令,將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列入RoHS2.0附件II受限物質清單中。至此,RoHS 2.0 的附錄Ⅱ限制列表中已達到10種物質。電子電器設備過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醫療設備及監控設備的過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適用範圍

11大類產品包括:大型家電;小型家電;IT和通訊設備;消費性設備;照明設備;電子電氣工具;玩具、休閒和運動設備;醫療設備;視頻控制設備,包括工業監視和控制設備;自動售貨機。

核心要求

RoHS2.0指令規定,所管控產品按照“均質”材料(Homogenous material),所含鉛(Pb)、汞(Hg)、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s)、多溴聯苯醚(PBDEs)、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1000ppm,鎘(Cd)的含量不得超過100ppm。
中國RoHS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又稱作“中國RoHS”,於2007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它對投放中國市場的電子資訊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汞、鉛、六價鉻、鎘、多溴聯苯、及多溴聯苯醚等)進行限制。
2015年05月18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上發佈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版管理辦法”),新版管理辦法的起草目的在於為了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生產、銷售、進口低污染電器電子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
2018年03月15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上發佈了 2018年第15號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配套標準:
序號 原標準 更新後標準
1 SJ/T 11363-2006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GB/T26572-2011《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2 SJ/T 11364-2006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J/T 11364-2014 【標準名稱】 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
3 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GB/T 26125-2011 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
SVHC高關注物質

法源依據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簡稱SVHC。根據REACH法規第57、59條規定,對符合以下標準的物質將可能被列入SVHC候選清單: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致癌物質;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致畸變物質;
按照歐盟CLP法規屬於1A類和1B類生殖毒性物質;
按照REACH法規附件XIII,持久性、生物積累性和有毒物質(PBT);
按照REACH法規附件XIII,強持久性和強生物積累性物質(vPvB);
按照REACH條款59所確定的其他危害物質。

SVHC 候選清單

自2008年10月28日第一批SVHC清單正式發佈之後,越來越多的SVHC被納入到清單中,SVHC候選清單持續更新中。一般,ECHA會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清單物質,自2010年以來,基本上每年更新2次SVHC候選清單。最新SVHC候選清單詳見:http://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PAHS測試
德國GS認證要求:
GS標誌強制管控PAHs始於2008年4月1日,德國技術設備和消費品委員會(AtAV)要求所有通過GS認證的產品都必須針對美國EPA所關注的16項PAHs滿足相關要求。
2011年,德國發佈ZEK01.4-08,更新了PAHs的測試要求,新增對苯並[j]熒蒽和苯並[e]芘的管控,將PAHs管控清單從16項增加至18項。ZEK01.4-08從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德國產品安全委員會(AfPs)於2014年8月4日通過了關於GS標誌認證的多環芳烴(PAHs)的新檔,對PAHs要求進行了大幅修訂。新要求將從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現行的PAHs要求(ZEK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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