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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4
 
FCC公告DA-19-91A1 FCC vs SDoC

附件為FCC公告,內容大致為: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執法局(局)觀察到了一個問題,越來越多的公司在市場上銷售不合規的發光二極管標誌(LED標誌或告示牌)違反了FCC的規定。發布此通報以提醒任何實體或人員營銷LED標誌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標誌的配置及適當的用戶信息在美國上市之前的披露。 根據FCC的規則,“營銷”是廣泛定義並包括進口,廣告,銷售或租賃。違規者可能受到約束大規模的罰款,每次違規可能超過150,000美元。除了少數的例外,在任何LED標誌在美國上市之前,其面板必須是根據供應商的符合性聲明(SDoC)程序進行適當授權,或者,根據認證程序,確定是否符合適用的FCC技術規則.

DA-19-91A1 FCC vs SDoC.pdf()
FCC公告DA-19-90A1 FCC vs LED mark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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