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0/17
發言時間
12:00:06
發言人
陳良德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87976688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0/17
2.公司名稱: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敦吉拚連五年賺半股本
7.發生緣由:該報載所述係屬媒體及法人之推估,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 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